零和博弈(zero-sum game),又称零和游戏,与非零和博弈相对,是博弈论的一个概念,属非合作博弈。它是指参与博弈的各方,在严格竞争下,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,博弈各方的收益和损失相加总和永远为“零”,故双方不存在合作的可能。
零和博弈的特点:
零和博弈的结果是一方获利而另一方损失,且一方的所得正是另一方的所失,整个社会的利益并不会因此而增加一分。也可以说:在零和博弈中,自己的幸福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的,二者的大小完全相等,因而双方都想尽一切办法以实现“损人利己”。
零和博弈又被称为游戏理论或零和博弈,源于博弈论(game theory)。早在2000多年前,这种零和博弈就广泛用于有赢家必有输家的竞争与对抗。“零和游戏规则”越来越受到重视,因为人类社会中有许多与“零和游戏”相类似的局面。与“零和”对应,“双赢”的基本理论就是既“利己”又不“损人”,能够通过谈判、合作达到皆大欢喜的结果。